新政之下!抗肿瘤药 化药创新药何去何从?
两份药品研发相关的意见稿的下发,旨在加强事前管理,节约资源,停止内卷。对于真正想做药、做好药的企业来说是利好,对于投机思维重、缺乏前瞻性的药企是利空,对于整个创新药行业的发展则是更有利的。
7月2日,CDE发布通知,就《化学药品创新药上市申请前会议药学共性问题相关技术要求》、《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指导原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虽是意见稿,但大体上格局基本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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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化学药品创新药上市申请前会议药学共性问题相关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提出:“Pre-NDA会议药学专业重点讨论支持新药上市申请药学相关的关键技术问题需关注临床试验期间(包括临床试验通知书EOPⅡPre-Ⅲ期会议等)遗留药学问题的解决情况临床试验期间的药学变更关键临床试验批次样品(处方生产工艺及包装等)与未来商业化产品的差异及相关支持性研究(质量桥接研究)等。”
而《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则明确提出:“新药研发应以为患者提供更优的治疗选择为最高目标,当选择非最优的治疗作为对照时,即使临床试验达到预设研究目标,也无法说明试验药物可满足临床中患者的实际需要,或无法证明该药物对患者的价值。”
这两份文件,对化学药创新药、抗肿瘤药的研发,都提出了比以往更高的要求。从研发端开始,药品立项的导向变了,这对于跟风乱立项的药企可谓是当头一棒,直接喝退!
以临床价值为导向,“me too”创新药企或受影响
先说说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这个文件,微信公众号《英桐杂谈》认为,该意见稿可能是针对目前出现严重研发内卷的“me too”肿瘤药物问题:例如,2020年,CDE批准了650项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申请项目,其中化学药355项,生物药294项。要知道,这些IND申请,大部分要么是讲故事,要么是打水漂。
近年来,在贪婪血腥资本的助推下,新药研发乱象丛生。很多Biotech靠有套利需求的资本催肥,再和CRO企业合作买一堆研发管线,最后抱团上市套利。Biotech团队、资本和CRO企业互相画大饼,催生出批量的“me too”创新药研发项目,创造出一个个资本神话和“新药”传奇。
这些神话与传奇给本已浮躁的“me too”创新药行业,进一步浇油吹火。很多“创新”药企不是去发现更加优秀的药物分子,而是扛上“创新药”的大旗,对已经上市的创新药寻求小修小改,再套上一个个绚丽的故事。
这些内卷的“me too”创新药临床项目侵占了本已有限的临床资源,浪费了大量的资金。当然,这也催生出CXO(CRO、CDMO)行业的空前繁荣,涌现出药明康德、泰格医药、康龙化成和凯莱英等一批CXO大牛股,形成所谓的“黄金赛道”。
此次这份指导原则或许能够降温“me too”创新药行业。以后申报临床试验会要求在现有治疗方案中选择最优的那个去比对,而过去那种只是技巧性地选择一个治疗方案来比对的投机方式可能不能玩了。这对真正有实力的“me better”药企将是更为有利的。不过,雪球网友海边的黄老板也有着不同的见解,他认为,首先me too也要看竞争格局的,me better怎么来的?还是从me too的研究中来的,所以全盘否定me too价值是不合理的。
其次,如果竞争格局相对宽松的赛道,掐掉me too意味着什么药监局很清楚,意味着医保谈判价格砍不下来,市场没有进行充分竞争,助长了垄断这也是不合理的。
再次,药品国产替代逻辑是符合我们我们需求的,这类me too产品叫停同样是不合理的,还有我们看到这次意见稿除了强调临床价值之外,还强调了“以患者需求为核心的研发理念”。me better相较于me too,一般是指药效和毒性上的改善,而依从性并未纳入其中,但是依从性的提升属于“以患者需求为核心的研发理念”,所以即便是me too,如果是依从性更好的产品,药监局也是鼓励的。最后,me too并不是要被枪毙,而是要做事前管理,除了《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指导原则》意见稿,同步发出的还有《化学药品创新药上市申请前会议药学共性问题相关技术要求》意见稿,旨在加强临床前的干预,也就是说不光参考现有药品,也要参考现有临床情况,给出申报建议。
据雪球网友锦衣绣春客分析,《化学药品创新药上市申请前会议药学共性问题相关技术要求》这个文件,说到底就是要提前开会,把事情先说明白,不能像以前一样,搞一堆管线,一起上临床瞎做,哪个行就上市哪个。
这两个意见稿符合了现在的一个趋势,就是中国不能继续搞滥竽充数的“伪创新”了,要和格力-美帝一样掌握核心科技了,在芯片战过程中证明了只要不是最先进的制程,总归是吃亏的,谁知道这一套组合拳会不会打在医药上呢?
两个文件的发布,对于国内药企有何影响?
那么这两份文件,究竟有多大的影响力?且来看看雪球网友锦衣绣春客针对不同药企的分析。
1.以恒瑞为代表的的创新药龙头:喜忧参半。可以说“是挑战更是机会”,这句话就是给恒瑞定制的,在集采打击了一片中型药企之后,现在又要求源头创新。如果能利用体量管道技术积累的三重优势重构产品体系,那护城河就是真的护城河了。而再利用不值钱的人力+医院关系,很快就走不通了。如果还沉浸在以前的体系里不愿意出来,还搞那些手工作坊级别的创新,本来就算不上是巨人歌利亚的企业,将被轻易击倒。
2.license-in企业:影响不太大,甚至短期有利好。不管是bio-similar,还是直接拿批文,在本土生产和原研药等效,都是最基本和最主要的需求,可以说只要原研药在FDA没翻车,那引进在国内也不可能翻车。
3.有一定技术的创新药企:宁可去赌新靶点,不能再扎堆PD-1。和以往不同了,一个不够成功的PD-1药物(或者他汀、或者其他熟悉药物),不再是不值钱的资产,而是负资产,是放血的伤口。所以宁可去0药物的蓝海里赌一把,也不能在扎堆取暖了。
4.CXO:合理布局是大机会。CDE越来越严格的法规,已经让半路出家的人越来越解决不了了。CXO如果从实验设计,批文、评价都能进行合理指导的话,将是一个极大的机会,如果能有点核心模型,能够为疗效在临床前打分预估成功率,那开出个小航母不足为奇,特别是如果以后很多药物都是和O/K头对头的话,做一次熟悉一次。
5.辅助用药:剂型/诊断,后排到前排的过程。药物不只有主要组分能影响效果,辅料也一样。竞争最优高地,这些以前不注意的边角料都得抓起来了,用的环糊精不对,都可能崩盘。上下游政策贯穿,药品监管趋严
回顾2015年7月22日,原CFDA发出临床试验数据核查公告(2015年第117号),组织对已申报生产或进口的待审药品开展临床试验数据核查工作。这逼退了很多有问题的申请,对此后我国药物研发和创新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也对产业转型升级、公众用药保障等带来很好的影响。
之后中国药学会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发布多批过度重复药品提示信息目录,又劝退了很多同质化批文的申请。再加上一致性评价,促使仿制药在临床上替代原研药,提升我国的仿制药质量和制药行业的整体发展水平的基础上,也让药品过度重复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药品同质化明显的势头得以一定程度上的遏制。
而从医保谈判角度来看,去年参加谈判的PD-1药企就有7家之多,可以说是已经高度内卷,这样的竞争格局甚至比一些仿制药还差,也说明抗肿瘤药这条赛道已逐渐拥挤。
此外,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也提出对医疗机构内抗肿瘤药物的遴选、采购、储存、处方、调配、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等,进行全过程管理。
因此,结合这几年各部委的政策来看,上下游政策贯穿呼应,监管部门从药品研发立项到临床使用的整个链条的监管,无不显示出让市场回归理性的决心。
来源:雪球/英桐杂谈/医药云端工作室


以临床价值为导向,“me too”创新药企或受影响
近年来,在贪婪血腥资本的助推下,新药研发乱象丛生。很多Biotech靠有套利需求的资本催肥,再和CRO企业合作买一堆研发管线,最后抱团上市套利。Biotech团队、资本和CRO企业互相画大饼,催生出批量的“me too”创新药研发项目,创造出一个个资本神话和“新药”传奇。
这些神话与传奇给本已浮躁的“me too”创新药行业,进一步浇油吹火。很多“创新”药企不是去发现更加优秀的药物分子,而是扛上“创新药”的大旗,对已经上市的创新药寻求小修小改,再套上一个个绚丽的故事。
这些内卷的“me too”创新药临床项目侵占了本已有限的临床资源,浪费了大量的资金。当然,这也催生出CXO(CRO、CDMO)行业的空前繁荣,涌现出药明康德、泰格医药、康龙化成和凯莱英等一批CXO大牛股,形成所谓的“黄金赛道”。
此次这份指导原则或许能够降温“me too”创新药行业。以后申报临床试验会要求在现有治疗方案中选择最优的那个去比对,而过去那种只是技巧性地选择一个治疗方案来比对的投机方式可能不能玩了。这对真正有实力的“me better”药企将是更为有利的。
再次,药品国产替代逻辑是符合我们我们需求的,这类me too产品叫停同样是不合理的,还有我们看到这次意见稿除了强调临床价值之外,还强调了“以患者需求为核心的研发理念”。me better相较于me too,一般是指药效和毒性上的改善,而依从性并未纳入其中,但是依从性的提升属于“以患者需求为核心的研发理念”,所以即便是me too,如果是依从性更好的产品,药监局也是鼓励的。
据雪球网友锦衣绣春客分析,《化学药品创新药上市申请前会议药学共性问题相关技术要求》这个文件,说到底就是要提前开会,把事情先说明白,不能像以前一样,搞一堆管线,一起上临床瞎做,哪个行就上市哪个。
这两个意见稿符合了现在的一个趋势,就是中国不能继续搞滥竽充数的“伪创新”了,要和格力-美帝一样掌握核心科技了,在芯片战过程中证明了只要不是最先进的制程,总归是吃亏的,谁知道这一套组合拳会不会打在医药上呢?
两个文件的发布,对于国内药企有何影响?
那么这两份文件,究竟有多大的影响力?且来看看雪球网友锦衣绣春客针对不同药企的分析。
1.以恒瑞为代表的的创新药龙头:喜忧参半。可以说“是挑战更是机会”,这句话就是给恒瑞定制的,在集采打击了一片中型药企之后,现在又要求源头创新。如果能利用体量管道技术积累的三重优势重构产品体系,那护城河就是真的护城河了。而再利用不值钱的人力+医院关系,很快就走不通了。如果还沉浸在以前的体系里不愿意出来,还搞那些手工作坊级别的创新,本来就算不上是巨人歌利亚的企业,将被轻易击倒。
2.license-in企业:影响不太大,甚至短期有利好。不管是bio-similar,还是直接拿批文,在本土生产和原研药等效,都是最基本和最主要的需求,可以说只要原研药在FDA没翻车,那引进在国内也不可能翻车。
3.有一定技术的创新药企:宁可去赌新靶点,不能再扎堆PD-1。和以往不同了,一个不够成功的PD-1药物(或者他汀、或者其他熟悉药物),不再是不值钱的资产,而是负资产,是放血的伤口。所以宁可去0药物的蓝海里赌一把,也不能在扎堆取暖了。
4.CXO:合理布局是大机会。CDE越来越严格的法规,已经让半路出家的人越来越解决不了了。CXO如果从实验设计,批文、评价都能进行合理指导的话,将是一个极大的机会,如果能有点核心模型,能够为疗效在临床前打分预估成功率,那开出个小航母不足为奇,特别是如果以后很多药物都是和O/K头对头的话,做一次熟悉一次。
5.辅助用药:剂型/诊断,后排到前排的过程。药物不只有主要组分能影响效果,辅料也一样。竞争最优高地,这些以前不注意的边角料都得抓起来了,用的环糊精不对,都可能崩盘。
回顾2015年7月22日,原CFDA发出临床试验数据核查公告(2015年第117号),组织对已申报生产或进口的待审药品开展临床试验数据核查工作。这逼退了很多有问题的申请,对此后我国药物研发和创新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也对产业转型升级、公众用药保障等带来很好的影响。
之后中国药学会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发布多批过度重复药品提示信息目录,又劝退了很多同质化批文的申请。再加上一致性评价,促使仿制药在临床上替代原研药,提升我国的仿制药质量和制药行业的整体发展水平的基础上,也让药品过度重复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药品同质化明显的势头得以一定程度上的遏制。
而从医保谈判角度来看,去年参加谈判的PD-1药企就有7家之多,可以说是已经高度内卷,这样的竞争格局甚至比一些仿制药还差,也说明抗肿瘤药这条赛道已逐渐拥挤。
此外,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也提出对医疗机构内抗肿瘤药物的遴选、采购、储存、处方、调配、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等,进行全过程管理。
因此,结合这几年各部委的政策来看,上下游政策贯穿呼应,监管部门从药品研发立项到临床使用的整个链条的监管,无不显示出让市场回归理性的决心。
来源:雪球/英桐杂谈/医药云端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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